2004年5月1日《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后,山东省农机部门停止了对农用运输车(变型拖拉机)的挂牌,并于2004年底由公安、农机两部门联合下发文件,将农机部门管理的27.75万辆农用输车移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2005年4月省公安厅和省农机办组织两个联合调研组,对省内10个市的农用运输车交接情况以及移交后农用运输车(变型拖拉机)及驾驶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困难进行了调研。2005年12月,笔者也对省内10个市县进行了调研。与此同时山东省统计局城调队对山东省的时风、双力等五大农用运输车生产企业和临沂、诸城等7个县市的700户农民进行了专题调查。总的调查结果显示,农用运输车(变型拖拉机)对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国家政策的调整,使农用运输车的生产、消费、管理各个环节矛盾激化,危机重重,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受到严重影响。
一、农用运输车(变型拖拉机)政策的调整,导致生产、消费、管理各个环节存在诸多矛盾和问题
随着《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实施农用运输车有关政策发生变化,农用车变成了汽车,但与之配套的生产、管理、税费等有关政策并未跟上,导致农用运输车生产面临困境,消费者面临困惑,管理者面临困难。
(一)农用运输车生产、销售面临困境
困境之一:农用运输车生产面临困境。农用运输车因其价格便宜、易于操作、费用低廉、经济实用等特点,深受广大农民欢迎,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推进农业机械化,提高农民生产和生活水平做出了巨大贡献。特别是农用三轮车自1984年在山东生产以来,创造了年均25%以上的增长速度,2003年全省总产量达到172万辆,占到全行业的74.73%,成为全国农用车生产大省。但自2004年5月以来,山东省农用运输车产销量一改连续多年的增长态势,全行业出现大幅下滑,2004年全省农用三轮车生产量同比下降22.40%,销售量同比下降22.48%。据调查,全国最大农用运输车生产企业山东时风集团,2004年共生产销售农用三轮车62.3万辆,同比减少25.22销量第二位的山东五征集团,2004年产销量仅完成了计划的60%,是近年来下降幅度最大的一年。农用运输车产销量大幅下滑的局面,已使许多农用车整车及零部件生产企业处于停产或半停产状态。“十五”期间被列入山东省政府重点扶持的百家企业集团的山东双力集团,更是于2005年11月6日,被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破产,进入清算还债程序。
困境之二:农用运输车经销企业面临困境,多数处于亏损状态。据调查,利津县两家最大的农机销售市场2004年下半年共销售农用三轮车1080辆,比上年同期减少780辆,同比下降42%。临清市农机公司2004年仅销售农用三轮车399辆,比上年减少169辆,同比下降29.8%。
(二)农用运输车消费者面临困惑
困惑之一:有关农用运输车(变型拖拉机)政策怎么不多为农民着想。当前国家大力扶持“三农”,连实行两千多年的皇粮国税都取消了,为什么农用运输车的税费、挂牌费、培训考试费用反而大幅度增加,这与中央“一号文件”有关促进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的精神不符。
困惑之二:农机部门管的好好的,为什么交给公安部门管理。省公安厅和省农机办组织两个联合调研组在和部分农用运输车(变型拖拉机)驾驶员进行座谈时,绝大部分驾驶员认为农机部门收费少,手续简便,服务较好,比较符合农民的愿望,还是继续由农机部门管理好。部分驾驶员甚至表示,移交后将卖掉自己的农用运输车(变型拖拉机)。
困惑之三:购买的农用运输车(变型拖拉机)无法上牌照。由于农民不了解有关农用运输车管理的政策变化,在2004年5月1日前和以后的一段时间购买了农用运输车,由于这部分车辆一部分是非公告、无公告车辆,但符合原来农机部门办理牌证的有关手续,农机部门停止办理上牌业务后,公安部门同样面临无法上牌照的问题。农民花钱买了车,找不到上牌照的地方。
困惑之四:移交后的农用运输车(变型拖拉机)无法办理有关手续。由于农用运输车移交后的一些配套措施跟不上,农机部门和公安部门管理的方式不同,公安交警部门无法对这部分移交的车辆和驾驶人办理有关业务,移交后的这部分车辆及驾驶人管理形成“真空”。有些驾驶人要求办理年检审、补牌证、转移登记,由于不能办理,给他们的生产生活带来严重影响,引起他们的强烈不满。枣庄市公安交警支队专门下发通知,对这部分移交车辆和驾驶人不予检查,虽暂时解决了在本市的问题,但车辆出辖区后同样面临一系列问题,同时给安全生产埋下隐患。到目前为止,农用运输车已移交一年多了,绝大多数农用车档案还原封不动躺在交通管理部门的档案室内。
(三)农用运输车管理者面临困难
困难之一:公安交警警力不足,无力管理好县乡道路。目前各交警中队,一般配备2-5名正式公安交警,其余都是协警,主要在城市和省道、国道等主要公路干线上执行任务。而农用运输车(变型拖拉机)主要为农民所有,农忙季节主要从事田间作业,农闲季节主要在县乡道路上从事运送沙石、水泥及农副产品,农用运输车(变型拖拉机)面广量大,如何管理好农用运输车给交警部门带来了很大难题,加上“农车”变“汽车”后,各种费用增加,许多农用车用户不主动办理有关手续,农村安全生产埋下隐患。兖州市农机部门移交公安部门农用运输车6092辆,市公安车辆管理所陶所长说,移交的这部分车是农机部门发挥乡镇农机站的作用,进村人户管理起来的,管理难度较大,移交后,由于我们警力不足,很难全部管理起来,也只能管理1000多台。
困难之二:移交的这部分农用运输车(变型拖拉机)无法进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信息网。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一条“本法施行前由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发放的机动车牌证,在本法施行后继续有效。”由于不能对这部分车辆及驾驶人进行收费重新换发牌证,即使符合公告,如果不交费,按照现在的微机管理程序,车驾管理系统与收费系统联网,也无法进行档案录入,办理相应的证件。同时,由于接收过来的农用运输车(变型拖拉机)及驾驶人档案是农机部门按照农业部有关规定建立的,与公安部门的规定不尽相同,也不能进行档案录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