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科工委近期发布的《民用爆破器材行业"十一五"规划纲要》指出,到2010年年底,民爆生产企业数量进一步减少到200家以内,流通企业数量进一步减少到800~1000家以内。这意味着,目前的400家民爆生产企业和1700家流通企业半数将面临淘汰。 《纲要》明确提出了"十一五"期间民爆行业结构调整要达到的六大目标:企业数量大幅压缩,市场化程度明显提高,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改善,科技创新能力显著加强,加快优化产品结构,人才队伍建设效果明显。 通过深化结构调整,促进企业重组整合,培育一批10万吨级炸药和数亿发雷管的优势骨干生产企业,形成规模化、集约化生产格局,是《纲要》提出的民爆行业"十一五"期间发展目标之一。根据《纲要》,到2008年底,生产企业数量要减少100家以上,流通企业要减少500家以上,因此从现在开始到明年年底,将成为民爆行业洗牌的第一阶段。 根据结构调整的六大目标,"十一五"期间,民爆行业发展要打破地区分割和保护,促进生产流通使用环节的统一,强化企业市场主体地位,加快企业经营模式的转变,培育一批跨地区、跨领域的生产、营销和服务一体化的连锁式企业集团,基本形成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有效利用现有军工、民爆行业的科研力量,通过技术协作和攻关,解决阻碍民爆科技进步的关键难点,逐步形成与国际先进技术水平接轨、与国内生产技术条件相适应的现代化生产方式,强制淘汰落后的生产设备和工艺,加快自动化、连续化生产的进程,大幅度减少危险部位操作人员数量。建设3~5家国家级民用爆破器材技术研发中心,打造一批具有行业特色、素质优良的民用爆破器材科技领军团队。企业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比例将有显著提升,专业技术人员所占企业人数的比例达到15%以上。 在产品结构优化方面,《纲要》特别强调,到"十一五"末期,低感度、散装、系列化的含水炸药和环保型高性能粉状包装炸药要占炸药能力总量的80%以上;高性能导爆管雷管、高性能导爆索,环保型高性能勘探和油气井用炸药制品和火工制品要占据主导地位;基本淘汰铵梯炸药、导火索、工业火雷管和高污染的起爆药剂。 国防科工委同时还要求,2006年9月30日前,民爆安全生产监管体系未落实到市、县的,当地民爆器材生产、销售企业必须停产、停业,直到有明确的行业安全监管部门对其实施监管后方可恢复生产经营,要督促落实民爆生产、销售企业属地政府的安全监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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